邯郸初中生被害案3人被核准追诉!专家:不适用死刑
【资料来源:潇湘晨报、微信公众号“河北检察”、中国新闻周刊、南方都市报】
河北邯郸初中生被害案件有了新进展。4月8日,检察机关通报称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核准追诉。
法学专家表示,对于未成年人而言,虽然他们可以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未成年是法定的从宽事由。我国刑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和不适用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也就意味着,如果对他们量刑的话,最终的刑罚只能是无期徒刑。
情节恶劣
3名未成年嫌犯被核准追诉
据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8日消息,2024年3月10日,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初一学生王某某被杀害。3月11日,涉案的张某某、李某、马某某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全部抓获。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依法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3月21日,邯郸市肥乡区公安局对涉嫌故意杀人罪的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提请检察机关核准追诉。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3人作案时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故意杀人致被害人王某某死亡,情节恶劣,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河北省检察机关逐级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
近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
检察机关将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力度。
图片来源:微信公众号“河北检察”
什么是核准追诉?核准追诉的意义是什么?
据潇湘晨报报道,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永红表示,现行《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款规定是根据2020年12月26日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的。
展开全文
在此之前,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规定的最低是14周岁,不满14周岁的不追诉。修改之后,对于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符合特定条件,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了。
为什么会进行这样的修改?张永红表示,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身心发育提前化,他的认知能力实际上提高了,对于特定的严重犯罪,12到14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有所认知,而且主观恶性比较大。12到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特定的严重犯罪的情形,实践当中也时有发生,造成了比较恶劣的社会影响。如果不追究这些人的刑事责任,难以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同。
核准追诉后,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法学专家:不适用死刑,最高判无期
张永红表示,对于未成年人而言,虽然他们可以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未成年是法定的从宽事由。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了,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18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我国刑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和不适用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也就意味着,如果对他们量刑的话,最终的刑罚只能是无期徒刑。
至于在服刑的过程当中,从我们国家目前的情况来看,未成年犯可能实行分别关押,要把未成年犯与成年犯区分开来。另外,基于未成年人本身的特点,也会采取与成年犯相区别的一些管教措施。
图片来源:潇湘晨报微博截图
未成年人为何不能被判处死刑?
在这起案件中,警方初步认定有预谋性。不少网友质疑有主观恶意致人死亡的未成年人不能判处死刑的法规与朴素的正义观相悖。为什么我们国家规定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教授苏明月表示,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是通行的世界趋势。
关于死刑的存废问题,不同国家、不同制度,呈现出不同的态度。欧盟国家选择废除死刑,不论对未成年人还是成年人都不再适用。保留死刑的国家,也在谨慎地限制死刑的适用。同时在对未成年人是否适用死刑的问题上,全世界形成了基本的一致——犯罪时是未成年人的,不适用死刑。也就是说一个孩子犯罪时未成年,即使其接受审判时成年了,也不能判其死刑。
非全国首例
甘肃13岁少年杀害8岁女童案已公诉
据南方都市报3月31日的报道,“最高检核准追诉刑责”,日前,甘肃省定西市通渭县某13岁未成年人刘某因涉嫌用残忍的方式杀害8岁女童被最高检核准追究刑责,本案目前已转由定西中院审理。据悉,这是媒体首度披露经最高检核准追究刑责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案件。
2024年2月4日,刘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由甘肃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向通渭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月20日,该案改由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同意追诉其刑事责任。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