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委宣传部部长李丽被查!她犯了何事?
文章来源: 青镜台
李丽(资料图)
河北省纪委监委又“不按常理出牌”。
昨天晚上(8月11日)晚上9点,河北省纪委监委发布“唐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
众所周知,近些年,各级纪委监委除了重大会议期间,以及春节、五一和国庆长假极少或者不发布官员被查的消息,在周末晚上“不按常理出牌”宣布官员被查的消息也是少见,但河北纪委监委在周日晚上发布上述重磅消息,还是让众多值班编辑“措手不及”。
最重要的是,宣传部部长在任上被查,不多见,更何况还是唐山的干部。
青镜台查看了一下李丽的公开简历。
李丽今年54岁,1970年2月出生,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区人。她曾在基层街道办事处当过书记和主任,也在唐海县任过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
她还任过唐山市粮食局局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唐山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2021年8月,任唐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至今已有整整3年。
根据李丽的工作履历,按照常规思维,李丽是唐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不像其他被查的官员,曾经在某县某市某省当过“一把手”、或者任过常务副市长,再或者是实权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的局长,权势熏天,她为何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首先,我们要先了解一下宣传部的工作职责。
宣传部是党委负责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部门,工作职责简单来说,就是负责宣传思想、新闻出版、文化教育、广播影视等等,不像组织部、纪委监委、政法委这些单位的权利大。
但是,宣传部部长,因为都是党的地方委员会常务委员(简称常委),在重大事项上有一票决定权,比如人事调整、安排,所以还是有一定的实权和影响力,求她办事的人不会少。
举几个例子。
比如,今年2月23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云南省丽江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和丽军。
在和丽军的“双开”通告中,其中有三项违法违纪行为:一是利用职权为他人调动工作提供帮助;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在工程招投标方面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项目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还有2月19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辽宁省盘锦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姜冰。
姜冰被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再比如,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陈水雄。
在陈水雄的“双开”通告中,也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医疗设备采购、资金拨付、项目推进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违法违纪行为。
通过分析和丽军、姜冰、陈水雄的“双开”通告措辞,唐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丽都有哪些“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应该跟他们3个人差不多,但这要等河北省纪委监委的“双开”通告出来之后才能了解到其具体的违法违纪行为,更详细的细节还要等法院审理之后,才能得到更具体的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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